我住的社區,是一個年逾七十的老社區, 老社區裡綠蔭盎然, 春天花開無數, 夏天蟬鳴處處, 秋天有候鳥駐足, 冬天紅葉飄飄, 太美了!
雖然房舍老舊,可是我常覺得我是最富足的人。 可是每年到了砍樹季節, 我聽著電鋸的聲音就無處可逃, 覺得那鋸子是鉅在我身上, 雖說是為了颱風季來了,樹木要修剪, 可是那叫修剪嗎? 那是殘害!!
我打電話到里辦公室,請他們出面干涉, 不要這樣惡行惡狀, 再說,夏天了,這樣不嫌熱嗎? 里辦公室說:「這是上面的人簽的合約, 包商說,合約有講,不修到這樣不行!」 里辦公室的作用只有這樣嗎? 把責任往別處推就可以了嗎? 我聽了,只有告訴他: 「這樣,我這張里長的選票是投不下去了!」
幾乎每年砍樹,我都會抱怨一下, 也會找工人交涉一下, 可是當然起不了作用, 我那對社會的「無力感」此時再度出現, 如果, 如果這種明明是不對的事情要一再發生, 久了,它是不是就變成對的了?
相機的鏡頭中,我看見了殘敗的, 市府掛牌的七十年老樹, 只留下了樹樁子, 赤腹松鼠茫然的不知何處可去; 遠方,仍舊濃密的樹蔭, 還能保留幾天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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