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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住的社區,是一個年逾七十的老社區,

老社區裡綠蔭盎然,

春天花開無數,

夏天蟬鳴處處,

秋天有候鳥駐足,

冬天紅葉飄飄,

太美了!


雖然房舍老舊,可是我常覺得我是最富足的人。

可是每年到了砍樹季節,

我聽著電鋸的聲音就無處可逃,

覺得那鋸子是鉅在我身上,

雖說是為了颱風季來了,樹木要修剪,

可是那叫修剪嗎?

那是殘害!!
我打電話到里辦公室,請他們出面干涉,

不要這樣惡行惡狀,

再說,夏天了,這樣不嫌熱嗎?

里辦公室說:「這是上面的人簽的合約,

包商說,合約有講,不修到這樣不行!」

里辦公室的作用只有這樣嗎?

把責任往別處推就可以了嗎?

我聽了,只有告訴他:

「這樣,我這張里長的選票是投不下去了!」
幾乎每年砍樹,我都會抱怨一下,

也會找工人交涉一下,

可是當然起不了作用,

我那對社會的「無力感」此時再度出現,

如果,

如果這種明明是不對的事情要一再發生,

久了,它是不是就變成對的了?


相機的鏡頭中,我看見了殘敗的,

市府掛牌的七十年老樹,

只留下了樹樁子,

赤腹松鼠茫然的不知何處可去;

遠方,仍舊濃密的樹蔭,

還能保留幾天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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